合同裁判变更的法理基础与立法完善--兼评《合同法》第54条之规定
合同的裁判变更,各国立法直接规定者虽不多,但实践者却不少,通过对强行法的执创行,对法律或合同的解释等方法,法院实际上变更了合同的内容.这种裁判变更的法理依据何在?它与契约自由原则的关系如何?法院依据何种标准、在多大范围内、依照何种程序来变更合同?本文试图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和实务加以探讨.
民商法、合同、裁判变更、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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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D621.5;F713.56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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