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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金钱债权之执行措施

引用
以金钱给付为目的的强制执行,在我国民诉法中由于条文较少,故其执行措施未按标的之性质与特点加以区分,以致实践中难以操作.今后在完善强制执行立法时,应明确金钱债权强制执行的立法结构,取消执行通知,针对不同性质的执行标的规定相应的执行措施.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金钱债权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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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1;D64;K27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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