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制度的建构
《反垄断法》的制度漏洞、具体规则的适用难题以及沉重的执法压力,使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规制陷入困境.激励平台企业自觉合规,成为回应前述困境的可行出路.建构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制度应遵循针对性原则等基本原则,从内部风险防控与外部激励机制等两个层面进行建构.在内部风险防控层面,平台企业应对其面临的合规风险进行自我审查,并确立具体有效的垄断风险防控制度.外部激励机制应为平台企业确立严格的违法责任,并明确前述责任的加重或减轻机制,实现"胡萝卜加大棒"的激励效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可制定相应的反垄断合规指引,对相关内容予以规定.
平台企业、反垄断合规、制度建构、内部风险防控、外部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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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创新团队项目
2023-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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