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的权威象征论——以公共文化设施条款为定性基准
基本文化权益保障的形式理性意义权威象征,往往通过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物质载体的公共文化设施来彰显.其通常以公共文化设施条款为定性基准,该类条款指引下的公共文化设施配置理性化程度则决定了所涉权威象征的科学性水平.当如何来规划建设方能成就设施配置理性化的方向性权威,可谓彰显形式理性要素的法治权威思维在基本文化权益保障面向的践行表征.则应明晰所涉法治权威思维的确定性、可预测性与一般性规范特性,并针对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准据、建设模式与规划要素诸事项,分别设定兼具羁束性和裁量性的确定性准据指引、凸显合作参与和服务效能的可预测性模式指引、涵摄单元要素和属性要素的一般性要素指引.最终基于对相应体系化权威要义的具体阐明,来尝试厘清实现公共文化设施理性化配置的规范进路,从而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过程中切实提升所涉公权力主体实施干预之权威践行结果的科学性水平.
法治权威思维、公共文化设施条款、规划准据、建设模式、规划要素
37
D911(法学各部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能力提升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
2022-10-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8-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