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系统性法律规制
生物多样性的遗传资源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等层次性特征要求其法律规制体系应更具有整体性和协调性.同时,新时期背景下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兼具自然资源保护、国家安全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等综合性目标,要求必须以总领性、宏观性的思路发展和完善法律规制体系.系统性法律规制因具有推动政治决策法律化、符合生物多样性层次性规制要求、实现公众利益和保障法律规制效率性优势而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现实选择.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系统性法律规制包括了规制依据、规制主体、规制手段和规制对象等要素,可以此为逻辑起点,对当前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规制的现实问题予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性法律规制的可行建议.
系统性、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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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6(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台达集团中达环境法学教育促进计划
202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