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律师辩护何以全覆盖——以值班律师角色定位为中心的思考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人权保障在我国刑事司法领域的应然要求和实然需要.值班律师制度的建立,使得刑事案件中律师角色呈辩护律师和值班律师二元并存的特征.当前学界主张将值班律师“辩护人化”的代表性观点,作为一种理想化的“美好愿景”,虽然具有一定的应然合理性,但从现阶段及今后一定时期内的制度体系建设及其实现的角度看,则存在司法资源支撑不足、诱发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违规执业、损害值班律师制度价值的现实困难和潜在风险.欲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应在坚持值班律师属于特殊的法律援助律师这一角色定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值班律师的辩护前法律帮助功能;进一步发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展法律援助范围;支持引导社会律师积极承担辩护律师职责,最终形成以委托辩护律师、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为主体,以值班律师为必要补充的律师辩护覆盖体系.
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法律援助、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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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3(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侦查权程序性控制的困境与出路研究》15BFX069
2019-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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