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财产案件执行管理机制:困境、改革及其完善
民事执行程序中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数量巨大,对此类案件的持续执行或退出执行,理论与实务中存在广泛争议.在当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中,对自然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如何处理的争议比任何时候都尖锐.“退而不出”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不仅造成当事人的误解和耗费巨额执行资源,还衍生大量“僵尸债务”.为彻底解决执行难,保持社会活力,防止确无执行能力的自然人债务人被长期边缘化,应当建立对自然人无财产案件在一定期限内的持续执行制度、单独管理制度以及永久退出制度等.
强制执行、无财产案件、自然人债务、执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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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18-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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