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诉讼标的理论再认识——一种诉讼法哲学观的转向


在过往的诉讼标的理论研究中,大多数研究成果都使用了“体系性诉讼标的理论”作为研究范式,相关研究通常把“体系性”的研究范式默认为德国、日本等主要大陆法国家理论的通行做法 但是,当代日本法的理论和实务已经放弃了“体系性诉讼标的理论”,并转而将诉讼标的问题拆解成诉的合并、诉的变更、禁止重复系属、既判力的客观范围等四个子问题,在具体的诉讼场景中分别寻求妥当的解决方案 日本民事诉讼法学的哲学观是一种重视具体场景中结果妥当性的形而下哲学观.理解这种诉讼法哲学观,不仅有助于重新认识日本诉讼标的理论,还可为理解当今的整个日本民事诉讼法学提供视角.
诉讼标的、“相对化”研究范式、诉讼法哲学观、既判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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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36(中国法律)
司法部中青年项目“新范式下的民事诉讼标的理论研究”16SFB3026
2018-0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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