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财乡管的法理悖论及改革路径
村财乡管的实施体现了国家权力向农村延伸的必然选择,借助于国家的强力推动和农民的默许,村财乡管得以全面推行.但村财乡管在本质上侵蚀了基层民主制度,也不利于培育农民的法治意识,同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此村财乡管与村民自治的法理是相背离的.村级财务的管理改革,应从明确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各自的职责权限、遵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村级财务公开与监督几个方面入手.
村财乡管、村民自治、基层民主、村级财务公开、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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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1(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选举文化与村民自治立法的互动研究》12CFX020
2017-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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