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美国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认定经验之借鉴

引用
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作为新型的垄断行为缺乏相应的反垄断法规制,其出现成为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双重难题.完善法律规范、提高执法水平须先解决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认定问题.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的认定不仅要明确该类协议的构成要件,还应在外延上与现有主要垄断行为的关系进行辨析.在这些方面,美国反垄断法司法实务中有大量经验可资借鉴.本身违法原则的适用决定了满足一定事实要件的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即可认定为违法.目前而言,应当尽量借助已有规范进行处理,待时机成熟之时再对反垄断法进行修改.

中心辐射型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美国经验借鉴

31

D912.294(法学各部门)

2016-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51-16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论坛

1009-8003

37-1343/D

31

2016,31(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