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两个《人权宣言》汉译本的考察
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自晚清传入中国以来,各个时期出现了不同的中文译本.1903年"小颦女士"的译本,并非如人们通常所认为的是《人权宣言》.但在晚清,有两个全译本极为重要,即1907年的"川"本及1908年的林万里、陈承泽本.通过比较,两个译本在序文、名称及内容等方面存在差异.其中,"川"本不乏一些"误译"的内容."误译"的原因是多样的,译者"川"可能受到语言能力、翻译目的及社会需求的影响.然而,即使"川"本存在"误译",晚清两个《人权宣言》汉译本的价值也是不可忽视的.
《人权宣言》、晚清、翻译、误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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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法的理论(法学))
本项研究及论文获得重庆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0903005203298资助.
2016-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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