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权诉讼与形成之诉关系辨析
对于权利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一类民事权利,民事实体法学在理论上将其统称为形成权,而以形成权为基础提起的诉讼并非当然是形成之诉这么简单.事实上,在这一集合概念之下的各子权利,根据民事实体法对其行使方式的不同规定,以其为基础提起的形成权诉讼与形成之诉的关系也呈现出不同的样态,或为包含与被包含、或完全两立、或相互交叉.形成权诉讼与形成之诉在诉的类型、判决形式及判决效力等方面都有着较大的差异.
形成权、形成权诉讼、确认之诉、形成之诉、形式上的形成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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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2016-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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