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制度构建
作为环境公共利益损害的直接感受者,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应是其参与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和应有之义.公民个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既有理论支撑,也有国内外司法实践探路.另外,赋予公民个人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也具有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等现实意义.然而,公民承担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主体角色面临较多内外部困境,因此,要充分发挥公民个人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的作用,就要遵循实体立法与程序设计双管齐下的制度构建途径,构建公众环境参与制度的环境权基础,完善诉讼激励机制和滥诉防治机制并合理运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
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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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本文系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环境公益诉讼起诉资格法律制度研究》14BFX112的阶段性成果.
2015-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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