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划裁量基准初探
行政规划裁量基准是全部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升到国家战略和依法治国层面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是包括行政规划在内更为广泛的一种体系化、多元化的制度.行政规划法及其裁量基准具有独特的法律个性,其规范构造通常不是采用"要件-效果"范式,而是采用"目的-手段"范式,其裁量基准建构也不是采用"情节细化"与"效果格化"的逻辑,而是遵循"目的细化"与"手段细化"的路径.对规划裁量的法律治理可以采用内外监控、"他制与自制"并举的混合规制模式.
行政规划、裁量基准、规范构造、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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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城市交通规划法治问题研究》12AFX006的阶段性成果.
2015-12-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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