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权利视角下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
民间金融体现的是百姓对其金融权利自由行使.国家赋予金融监管部门以金融监管权力并通过刑法保障金融权力的行使.在我国,对于民间金融法律规制集中表现为刑法规制,源于我国金融系统演进所形成的纵向信用体系所要求的金融系统安全之考量.但是,金融市场本身具有的内生性特质源于金融权利是一种基本财产权利,因此,对民间金融的法律规制应以强化私权保护、限制金融权力行使为主要目的,尤其在我国金融市场还有待培育完善阶段时更是如此.
民间金融、金融权利、金融权力
D912.28(法学各部门)
本文系2014年江西省高校人文重点基地招标项目《影子银行的立法问题研究》JD1411的阶段性成果.
2015-05-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8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