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8003.2014.01.015

《侵权责任法》的价值悖反及批判

引用
侵权法的价值判断存在工具主义和伦理主义两种进路的分歧,《侵权责任法》以救济功能为首要功能,并以之作为价值判断的最终准则,采取的是工具主义进路.但是《侵权责任法》并未形成价值判断的融贯性,出现了诸多背离这一价值判断立场的制度和规则设计.更重要的是,对这一价值判断立场的正当化论证并不充分.与纯粹的伦理主义进路一样,纯粹的工具主义进路必然存在难以克服的不足之处,其最大的弊端是抽离伦理要素,法律难以成为被信仰的对象.

侵权、侵权责任法、价值判断

29

D913.7(法学各部门)

2014-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121-13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论坛

1009-8003

37-1343/D

29

2014,29(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