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14.01.004
死者的权利
通说认为死者不享有权利,有利于死者的法律规则被简单地解释为控制、激励和制裁生者的行为.然而立法与司法对“权利”用语的坚持,不仅表明生者尊重死者的内在期待,亦引导了身后权利法律规则的发展.在身后权利的创设中,尊严和自主扮演了重要角色.不过,身后权利并非毫无限制,而是受到不可能性、重要性、时间点以及生者与死者利益冲突的制约.此外,赋予身后权利也必须考虑如何行使的问题.
权利主体、身后权利、死者尊严、自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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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法学各部门)
本译文系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侵权法的宪法基础》08JD0003;山东农业大学青年创新基金科技项目《人格权的理论追问及其立法技术研究》13SQJ867
2014-04-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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