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9-8003.2013.06.001

特殊动产一物数卖的物权变动规则——兼评《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

引用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0条确立了“交付优先于登记”的规则,具有重要意义.然而该规则在一定程度上将特殊动产一物数卖的物权变动规则与普通动产一物数卖的物权变动规则等同,在法律上值得商榷.有必要探讨在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物权一物数卖情形下的物权变动规则.由于特殊动产的物权变动采登记对抗主义,因此,其物权变动既可因登记、也可因交付而发生,且善意的登记权利人应优先于已经占有标的物的买受人.

特殊动产、一物数卖、登记对抗、物权变动

28

D923.2(中国法律)

2013-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5-10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论坛

1009-8003

37-1343/D

28

2013,28(6)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