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之“非法”的法律思考
我国民事诉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两个“非法”标准均集中于对“行为”法律评价,过于狭窄,且不符合我国现有的证据收集制度和司法实践,应当引入一定的行为外实体评价因素,限定“非法”范围,减少证据排除数量,在强调程序的同时,避免对实体造成大的冲击.同时,应当在非法证据的认定及是否排除方面,通过给予法官以自由裁量权等途径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
非法证据、非法、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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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程序利益论:民事诉讼程序运转的逻辑基础及社会动力》12YJ820123阶段性成果.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乔博娟对本文有写作贡献
2013-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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