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强制报告制度对中国老年保护的启示


20世纪70年代,为应对严重的老年虐待问题,美国多数州立法均确立了强制报告制度,对报告的主体、报告的情形与内容、未能报告的责任以及报告的例外情况等方面作了规定.为实施该制度,美国各州出台了加强报告责任人的专业培训、提高老年人的维权意识、为受虐老人提供服务等多项措施.在我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对老年虐待行为及其责任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几乎没有关于发现和预防老年虐待行为的规定.为此,应当借鉴美国强制报告制度,明确老年虐待的内涵,及时确立强制报告制度,并加强配套措施的建设.
老年权益、老年虐待、强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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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1(法学各部门)
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经济法学建设项目356资助成果
2013-08-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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