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理念与我国土地法制建设
《土地管理法》作为我国土地法制体系中的基本法,应当全面、准确地体现生态文明理念,明确宣示“保护土地的生态功能”,并明确新的土地用途——“生态用地”,建立生态用地保护法律制度,保障我国土地生产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能力.生态文明理念指引下的土地法制建设,应当以生态利益的法律保护为核心,通过确立生态保护法律责任、实施生态系统管理,综合预防和救济生态损害,建立、完善土地利用的调查与规划制度、土地利用的控制制度、土地权利保护制度,构建我国的土地保护法律制度体系.
生态文明理念、土地管理法、土地法制建设、立法目的、资源与生态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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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2.6(法学各部门)
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10A2D008;2012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气候变化背景下中国滨海湿地保护立法研究"201213022
2013-05-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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