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视野下的民生法治
传统中国,没有人权观而有民生观,人权主要通过民生话语获得表达。近代以来,民生逐渐转向通过人权加以表达。在民生观的历史流变过程中,民生成为一种话语机制在国家与社会之间交替转换,并在话语转换中实现民生的建构、批判、革命功能的转换。随着人权观的引入和确立,民生通过人权话语转化为民生法治时,意味着当前中国法治的建构将实现三个转变:即民生话语向权利话语转变、法治时代主题向民生转变、法治从建构国家合法性向建构社会合法性转变。
人权、权利、民生、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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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付子堂教授主持的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研究》10AFX001的部分研究成果;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科研项目《融合与超越:中国法律社会学范式的建构》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2-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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