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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格权商业化利用的若干问题

引用
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是人格权权能中包含经济性利益的部分不断扩张的体现,并未突破作为民事权利体系下人格权的基本属性。在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的法律调整中,应坚持民事法律调整为主的思路,依法对人格权商业化利用的现实可能性加以确认,规范商业化利用的实现过程,为人格权的商业化利用提供完善的保障。此外,在人格权商业化利用日益发展的同时,无论是基于人格权权利属性的要求还是从公序良俗的角度出发,都存在着对人格权加以限制的实际需要。

人格权、商业化利用、财产性

26

D913.7(法学各部门)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05SFB4007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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