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进步性法律思想述评
美国进步时期的进步性法律思想是进步时期社会转型的产物,是因应现代社会的治理危机而生的。进步时期的法律家在批判先验的自然法和形式的实证法等论敌的基础上,借助新兴的达尔文主义和边际主义等理论工具,发展出了进步性法律思想。实用主义的思维模式、经验主义的发展道路、利益协调的控制模式和福利国家的进步模式构成了进步性法律思潮的核心特征。以进步、实用和社会控制为标识的进步性法律思想对后来的新政和民权运动等进步事业产生了重要影响。
进步性法律思想、实用主义、经验主义、社会控制、福利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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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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