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环境侵权责任的风险防范——以美国法为中心
伴随着环境的恶化,环境危害的日趋严重,扩大环境责任主体范围成为应对环境危机的手段之一.1980年美国<综合环境反应、补偿与责任法>确立的严格连带责任,使作为贷款人的商业银行首次成为环境侵权责任的主体.当前,全面认识贷款人环境责任制度,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在积极谋求海外扩张,实施国际化战略的过程中做好应对环境责任风险的准备.
商业银行、贷款人、环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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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9(中国法律)
本文系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0RKGA1058;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经费资助
2011-11-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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