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外法的引介及法律人的担当
@@ 一、引介域外法律文化历程之回顾
中国引介域外法律文化的历程,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在中西关系不断交恶、第一次鸦片战争发生、以承认列强在华领事裁判权等特权为代价的不平等条约的签署等中国历史发生重大转折的时代背景下,以林则徐、魏源、梁廷坍、徐继畲等第一代睁眼看世界的先驱们为代表,他们的<四洲志>、<海国图志>、<海国四说>、<瀛寰志略>等都不同范围、不同篇幅地介绍外国的历史、地理、政治、文化,其主要来源是在华西人(主要是新教传教士马礼逊、郭实腊、裨治文等)的中文论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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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0(中国法律)
2011-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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