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9.02.010
著作权法中思想与表达二分法之合并原则及其实证分析
思想与表达的合并原则又称思想表达识别的例外原则.它只存在于特定的表达形式中,即表达与思想难以区分,甚至必须被认为混合在思想中.合并原则关注的是作品的表达性成分和作品表达体现的思想是否难以区分,或者表达性成分很有限以致他人的相同或相似的表达不构成侵权.合并原则在著作权司法实践中具有适用价值.
著作权法、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合并原则、计算机用户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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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1(中国法律)
笔者主持的中国政法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私人复制及其著作权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11-03-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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