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8.06.007
论国际奥委会的法律地位:一种国际法学的分析
对国际奥委会的法律性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国际人格、国际法律人格(国际法主体)、国际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等几个方面.国际奥委会是可以永久存在的国际性、非政府、非营利的组织,具备国际人格,但不是国际公法主体.<奥林匹克宪章>只能是体育运动领域的国际习惯,是国际体育法的渊源,但不具备习惯国际法的性质.
国际奥委会、法律地位、《奥林匹克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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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国际法)
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奥运会与国际体育争端解决机制》07JZD0015的子课题成果
2009-0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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