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8.01.011
中国刑事上诉程序的机构性功能及其缺陷
在两审终审制的框架下,尽管中国刑事上诉程序同现代法治国家刑事上诉程序一样也具有监督、保障法律统一实施等机构性功能,但在中国刑事上诉程序当中,第二审法院关注的焦点仍然仅仅局限于控辩双方之间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争议,而很少在纠纷解决之外,充分考虑裁判结果对未来审判的指导和影响,以及如何促使现行法律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的需要.
刑事上诉程序、机构性功能、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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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3(法学各部门)
2008-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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