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7.06.016
农村房产执行的法律障碍及其出路
农村房产如何执行,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基本空白,而现今的宅基地制度、房产制度、社保制度等,又构成了执行农村房产的重重障碍.将农村房屋使用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或将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收归国有是消除这道障碍的两个出路,前者是在现有土地所有权制度上作技术性的添加,让房屋使用权承载执行的需要,避免土地制度遭受执行的冲击,后者则是对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作部分修改,使宅基地使用权的城乡二元分立结构走向城乡一元的统一,从而实现城乡房产执行制度的并轨.同时农村房产执行中应体现人权高于债权的理念,应尊重当地民风民俗,保障房屋共有人、承租人及同村村民的优先购买权,这样既有利于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又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
农房执行、法律障碍、路径思考、执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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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2008-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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