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7.04.004
论宪法与行政法的统一与互动——兼谈宪法与行政法在公法体系中的地位
统一公法学的提出,展现了公法所及问题的广泛性、复杂性和系统性,需要从整体公法视角研究各部门公法之间的关系,尤其要深入研究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宪法与行政法是公法体系的基本组成部门,宪法居于核心和统领的地位,行政法居于主角和关键的地位.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最密切,集中表现为二者最大的一致性和动态推进的互动性,正是这种统一互动的关系引领和推动着整个公法体系的建构与完善.
宪法、行政法、公法体系、统一性、互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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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8(法的理论(法学))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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