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5.05.022
利益平衡论与司法的艺术--立足于中国法治文化本土化的思考
司法的终极目的是维护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司法权能否正当行使,意义重大,司法的理想目标就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有时候司法处理的问题不一定有很明确的是与非,司法所解决的不过是一种平衡术,要在有限的司法资源与扩展的司法需求和多元的司法评价尺度之间选择有效途径,平衡三者的关系.
利益平衡、司法艺术、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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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6(中国法律)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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