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5.04.010
中国古典法律解释中的目的智慧--追求法律的实用性
尽管在中国古典法律解释中存在着多样的解释目的追求,但其中最重要者为寻求法律解释的实用性.这种实用性的实现具体地体现为:以"情理交融"来实现不可言说的良心判决;借"实用理性"来寻求法律解释的可接受性;通过"妥协意向"追求法律解释中的实践互动;并最终实现在法律解释中人们交往行为的"视域融合".
法律解释、情理交融、实用理性、妥协意向、视域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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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5(中国法律)
200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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