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3.01.018
作为技术的法律方法
@@ 近年来国内法学界一部分学者开始关注法律方法问题,那么什么是法律方法呢?据讨论者解释,是指法律职业者共同体或法律人(lawyer)所特有的进行其职业活动的方法,包括思维方法和工作方法.而广义上的法律职业者应包括立法工作者、司法工作者和从事法学研究与教育的教学科研人员.因此,广义上的法律方法应包括立法的方法(如法律移植的方法、法律的社会调查方法、法律的清理和编篡方法)、司法的方法(如法律推理方法、法律解释方法、法庭调查方法和法庭辩论方法)和从事法律研究与教育的方法,即法学方法.这显然超出了当前的讨论范围,因为这一讨论似乎集中于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而这主要是司法的方法,即法官和律师们在适用法律时的方法.它属于狭义的法律方法问题.本文感兴趣的不是这些有关法律方法问题的范围,而是法律方法的性质和归属.也就是说它与法律是什么关系?是法律本身的问题还是法律之外的问题?如果是法律的一个构成部分,那么它属于哪个部分?
法学方法、法律方法、法律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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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2003-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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