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3.01.014
法律方法论:检讨与重构--以学科为视角
@@ ”编者按”在我国,法律方法论一直是一门处于边缘位置、发展迟缓落后的学科,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始终把法律方法论作狭义的理解,对其角色的工具性、实用性定位,在观念上的单一陈旧,严重制约和影响着对法律方法论理论体系的建构.法律方法论要从困境中走出来,必须进行检讨与重构.
法学方法、法律方法、法律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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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法的理论(法学))
2003-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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