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1.01.006
个别预防论的源流
个别预防论得分为矫正论、剥夺犯罪能力论与综合论三支.不同派系的个别预防论有着各自的历史发展、主要代表人物及基本立论,而且,均既有其合理性又有其不合理之处.矫正论与剥夺犯罪能力论虽然分别认识到了刑罚的矫正与剥夺犯罪能力功能,但因仅仅将两者之一作为刑罚的目的而失之片面;综合论虽因兼顾刑罚的个别威吓、矫正与剥夺犯罪能力功能而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矫正论与剥夺犯罪能力论的片面性,但又因否定报应论而与社会正义观念相冲突、因贬低一般预防而有悖功利观念、因难于实施而不具有作为刑事实践的指南的意义.
个别预防、矫正论、剥夺犯罪能力论、综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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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4(法学各部门)
2004-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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