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8003.2000.05.010
动产抵押物交易中的权利冲突--浅析抵押权的公示
由于<担保法>对何物不可提供抵押未予明确,势必产生物权转移与抵押权设定公示之间的矛盾,造成动产抵押物交易中的权利冲突.为了防范这种冲突,应对动产抵押标的物法定化,并在抵押权的公示上遵循便于为公众所知晓、遵循交易习惯、公示手段法定等原则.
动产抵押、权利冲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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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中国法律)
2004-07-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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