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加入人追偿权的体系化证成与适用
基于在审判实务中维护法律适用统一的需要,《民法典合同编解释》第51条在《民法典》第552条基础上规定了债务加入人的追偿权.对此追偿权的分析需要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注重发挥债务加入制度功能的基础上,运用体系化适用、利益衡量等方法,准确理解《民法典》第519条关于连带债务的规定,明确相应的请求权基础.在具体适用时要遵循相应规范的构成要件依法行使,同时要平衡好对债务人利益的保护,避免对其造成不当损失.
债务加入、追偿权、连带债务、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D923;R-052;F812.42
202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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