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权利作为价值
基本权利作为价值之说的核心,不是如何建构与防御权不同的基本权利扩展面向的宪法教义学问题,而是作为教义学基础的宪法理论问题,涉及宪法解释方法、权利观、宪法观三个维度.该说主张非实证主义的解释方法,是基本权利防御面向与扩展面向的共同根基.它摒弃经典自由主义权利观,秉持全面的、中道的权利观,以全面的、实际的、群已平衡的自由作为基本权利的价值内涵.它将宪法视为兼具国家宪法与社会宪法维度的共同体根本法,以回应现代社会的复杂性与自由平等保障需求的多样性.它将宪法视为整个法律秩序——包括法律解释适用——的最高原则.价值辐射的全面性不可被误解为全能,价值秩序宪法仍然可以是留给立法、行政、司法充分填充空间的框架秩序.
基本权利、客观价值、宪法解释方法、宪法精神、根本法
D921;D09;B016
2024-06-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