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劳秀斯、荷兰殖民帝国与国际法史书写的主体性问题
自19世纪以来,格劳秀斯在西方学术界与舆论界获得了"国际法之父"乃至"和平主义者"的形象.然而,遵循"帝国与国际法"的学术路径进行语境化解读,可以发现格劳秀斯对"自然法"与"万民法"的书写具有强烈的荷兰国家利益本位色彩,并且随着荷兰殖民实践的推进而不断调整.19世纪以来格劳秀斯之形象的重塑,受到美国精英鼓吹、荷兰民族主义以及国际法职业化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通过对格劳秀斯文本"去语境化"的阅读,格劳秀斯与荷兰殖民主义之间的关联被忽略乃至抹去.在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当下,中国学者有必要通过对国际法思想家思想文本与语境之间关系的深入探究,揭示国际法思想叙事得以形成的深层逻辑,从而增强独立自主的中国主体意识,积极推动当代国际法秩序朝着更为公正的方向演进.
格劳秀斯、国际法史、万民法、帝国理由、国际法秩序
B0-0;G639.2;C91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BFX032
2023-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7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