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境论视野下的《新加坡调解公约》与中国商事调解立法:以调解模式为中心
我国于2019年签署《新加坡调解公约》.在当下,建构与本土语境相适应、与该公约要求相融通的公约实施方案与商事调解立法,成为一个重要且迫切的问题.《新加坡调解公约》的国内法化问题,不单纯是一个规则配适与制度衔接的问题,而且还是一个特定文化语境下调解模式之辨异与汇通的问题.解决该问题,需要我们牢牢扎根中国纠纷解决的社会、文化语境,不盲从西方的调解范式,基于中国的主体视域,对该公约落地之价值主张进行研判,对不同调解模式的文化偏好进行归旨,从而在有机的衡平中,设计和建构与中国语境相契合、与该公约要求相融通的商事调解立法的基本定位与具体内容.
《新加坡调解公约》语境论、商事调解立法、调解模式、文化语境
D920.0;N02;F270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2023-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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