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民法典》第188条第2款第1、2句(诉讼时效起算)评注

引用
《民法典》第188条第2款第1句规定时效起算一般条件,第2句规定一般条件与特殊规定的关系.一般起算标准应解释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以行使权利之日起算",即行使权利的法律障碍消除且当事人对此知情的最早时点为起算点.对于不同类型请求权而言,"受到损害"的样态并不相同.对"知道"可凭借权利人言行、具体情境等因素认定;"应当知道"应解释为因重大过失而不知.对于义务人,应以权利人凭借知道的信息能否提起诉讼为标准予以判断是否具备时效起算条件.时效起算的特殊规定包括《诉讼时效规定》第4-7条等.

诉讼时效、起算一般条件、常见案型、起算效力

D924;TM34;TP393.08

2022-10-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177-19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家

1005-0221

11-3212/D

2022,(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