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论观察下的紧急权:例行化与决断
以社会系统论作为观察框架,把紧急权的运作置于法律系统和政治系统的"结构耦合"关系之中,有助于克服纯教义学中紧急权理论的封闭性和狭隘性.透过系统论的视角,追求"治理"与"法治"双重目标的紧急权,必然面临"决策悖论"问题.在"功能去分化"的紧急状态下,紧急权的运行条件可被区分为"例行化空间"与"决断空间".在"决断空间"中,紧急权需要遵循政治系统的"目的理性",以回应自然和社会的环境复杂性.落入"决断空间"的紧急权,难以用法教义学通说中的"比例原则""基本权利不可克减原则"和"程序正义"对紧急决策加以绝对约束.紧急权在"决断空间"中面临的"决策悖论",可以"目的纲要"嵌入"条件纲要"的"再条件化"方式加以展开.在决断空间中,相比"合法律性"的要求,紧急权执行主体的处置经验、政治责任感以及社会信任等,作为政治正当性的要素,是更为重要的决策限制性因素.
紧急权、社会系统论、再条件化、决策悖论、卢曼
2021-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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