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合规的模式及合规计划之证明
近年来我国学者倡导引入在西方盛行的刑事合规计划,以应对中资企业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合规风险.根据刑事合规在域外的实践,普遍的难题是有效合规计划的证明.比较法视角下,刑事合规的运作模式主要包括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入罪模式、作为抗辩事由的出罪模式、量刑调节模式以及程序法层面的暂缓起诉模式.不同模式的刑事合规,合规计划是否存在及其有效性的证明应当有所差异.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的设置,决定了实践中刑事合规践行的纵深度,起到调节阀作用.我国正处于初始探索阶段,宜采取审慎的证明模式,适度激励企业建构合规计划,并防控合规激励被滥用的风险.
刑事合规、合规模式、证明责任、合规计划
D925.2;F832.33;F279.23
2021-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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