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冲突中的意见独立原则:以认罪认罚案件为中心
我国辩护制度本身已暗含有疏解不同辩护主体意见冲突的基本思路——意见独立原则,即辩护人在经过充分沟通仍与被追诉人无法达成共识时,只要被追诉人不选择退出机制,就可坚持不同的辩护意见.意见独立原则同样适用于认罪认罚案件辩护.辩护人在认罪认罚等问题上提出不同意见,不仅不会侵犯被追诉人自主认罪认罚的权利,还更加有利于实现认罪认罚案件的有效辩护.对于认罪、认罚、程序选择等不同议题,意见独立原则有不同的实施机制和法律效果.当前,意见独立原则的践行尚面临认罪认罚劝说失当、辩护人及值班律师立场异化、辩护效果失控等几种潜在风险,需要进一步明确底线,完善防控机制.
辩护冲突、意见独立原则、认罪认罚、独立辩护、有效辩护
2020-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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