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制度的整体观与整体设计
作为方法论,整体观要求行政复议的完善应置于法治建设的大背景之下,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需求.当前,一方面应借助行政复议法修改的契机,从整体观角度讨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制度的各自定位及发展方向;另一方面,在“行政化”和“司法化”之争难以为行政复议发展和完善提供理论支撑的情形下,应分析各种价值在行政复议中的作用,整体性思考公正性与专业性、统一性与分散性等价值取向和平衡.通过强调行政复议组织的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所具有的快速、便捷、审查全面等优势,切实提升行政复议质量.
行政复议、整体观、专业化、行政争议解决、部门特色
本文系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研究”19SFB2016
2020-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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