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协议破裂与程序反转研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存在一纸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法律属性上,该具结书不宜简单理解为保证书或者证明材料,应当视为一种刑事协议.它有破裂的多种可能性:被追诉人的反悔、检察官的变更起诉或者法官的不予采纳.协议破裂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典型的“肥尾风险”,发生概率很小但影响很大,处理不当将会引发难以估量的反噬风险.未来的制度完善,应以司法公正、司法公信力与正当预期利益的平衡为原则,构建协议破裂与程序反转的正当规则.被追诉人的反悔权应当有所限制,分为正当反悔与不正当反悔,并适用不同的反转程序;检察官应遵循禁止违反承诺原则;法官不采纳具结书应遵循“事先告知、听取意见与可撤回”的正当程序.唯此,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才不至于让被追诉人误读为获取有罪供述、打击犯罪的一种精巧安排,该制度才能走得更远.
认罪认罚、具结书反悔、撤回、司法公信力、预期利益、程序反转
D915.3;N031;TU241.9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BFX074
2020-04-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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