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责任阻却性紧急避险的厘清与适用——以受虐妇女杀夫案为视角

引用
目前我国司法实践在处理受虐妇女杀夫案时直接进入量刑阶段,忽视了适用出罪事由实现无罪的可能性.在此类案件中,虽然因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不能适用正当防卫,但针对危险引发者的防卫行为则可以运用其他紧急权资源.受虐妇女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而杀害丈夫的行为,构成防御性紧急避险.然而紧急避险的正当化根据,不应采取功利主义的法益权衡说,而应采取社会团结义务说.即仅在理性人自愿负担的社会团结义务的限度以内才能成立违法阻却事由,因侵害生命的避险行为超出了社会团结义务的限度而无法得以正当化,但可能成立以无期待可能性为基础的责任阻却性紧急避险,这与我国《刑法》第21条的规定并不矛盾.

责任阻却性紧急避险、防御性紧急避险、正当防卫、期待可能性、家庭暴力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责任阻却事由的体系化建构”63192139

2020-04-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130-145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家

1005-0221

11-3212/D

2020,(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