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反思司法裁判中的后果考量

引用
在当代中国的转型社会背景下,司法裁判中的后果考量已成为日益常见的现象.但是,既有的研究并没有对后果考量在司法裁判方法体系中的地位进行清晰界定.司法裁判之“后果”,主要指的是它可能影响的一般社会后果;“后果考量”可被区分为“后果主义”和“后果论证”(基于后果的论证)这两个维度.通过分析可以发现,无论是在法的发现还是在法的证立层面上,后果主义都无法一般性地成立,而后果论证可以为既有的法学方法所蕴含,至多只能在客观目的论证的框架内具有有限的独立性.所以,后果考量既不具有“元方法”的地位,亦非一种完全独立的新方法,尽管它值得被认真对待.

司法裁判、后果考量、后果主义、后果论证、客观目的论证

中国政法大学第五批青年教师学术创新团队项目18CXTD10;陕西高校马克思主义法哲学青年创新团队的阶段性成果

2019-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17-3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家

1005-0221

11-3212/D

2019,(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