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防卫的体系性反思
假想防卫的研究应完成方法论的转换.若机械地拼接德日相关学说,容易造成“扭曲的学说谱系”;限制责任说的实质内涵在于确立“故意的认识对象包括构成要件该当事实和违法性的基础事实”,将“类推适用”视作其“标签”属于误读.以往通过对具体学说的检讨以求达成“统一解”的思路并不可行,体系性思考关注立场和出发点,错误论、故意论、阶层论三条主线是可借助的重要线索.“作为责任要素的故意说”、法律效果援用的罪责论等优势学说,一旦引入体系性思考的轨道,仍面临着掣肘,尚需进一步审思与修正.行为无价值二元论如果不承认故意的双重机能,在故意的阻却上应充分发挥“不法的故意”之实质判断功能;在过失与否的认定上,可以在否定不法的故意以后,直接判断不法的过失存在与否,亦可以就过失犯的认定从头开始,但需将判断时点提前至行为人出现误认的时刻.
假想防卫、体系性思考、事实错误说、限制责任说、故意
2019-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149-163